簡體字是漢字演變的邏輯結果,目前大多都為華人所使用。自古以來,漢字的發展就是從繁到簡,一路由甲骨文、金文、篆書、隸書、楷書演變而來,簡體字即是楷書的簡化。中國古代經歷過多次的漢字簡化運動革命,當時就是認為漢字的筆劃太過於繁複,筆劃太多,不適用於學術及教育界使用。所以現在中國大陸所使用的簡體字即是文化革命下的產物,目前所使用的《簡化字總表》,共分三表:第一表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,第二表是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,第三表是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754個簡化字,共2238字 (因“簽”、“須”兩字重複,實際爲2236字),這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用字標準。
在其他使用漢字的國家,也同樣在簡化漢字。例如:新加玻及馬來西亞,多數屬於華人的國家,目前所使用的簡體字與中國大陸所公佈的《簡化字總表》完全一致。泰國則是原本規定華文學校不准使用簡體字,但後來是因聯合國公布簡體字為漢字標準後,才取消原來的限制。日本及南朝鮮因為統治時期、地緣因素,所以也在民間流行一些簡體字。
漢字自古以來就有繁體字與簡體字兩套寫法。只是因為當時的中國人窮國弱,一半以上是文盲或半文盲。簡化文字,當時的目的,就是為了讓數以億計的人民,能夠盡早地認識字,為了提高識字率,增加使用文字的機會,提升生活水平,方便學生在校學習,以此為最基本的基礎,才有可能變成一個富強的國家。
簡體字實施以後,反而有很多人看不懂以前的古書、書畫、及古蹟上的提字。至於使用繁體字的地區如香港、台灣,都比大陸繁榮,識字率也比大陸高。這點就在在說明古代的漢字簡化運動影響了兩岸的文字發展,造成文化發生斷層。
目前台北市教育局推廣「繁體字」應該正名為「正體字」。正體字有四個意義:第一是代表祖先傳下的正統文字;第二是代表與「簡體字」相對;第三是代表與「俗體字」相對,如:「卻」為正體字,「却」為俗體字;最後是代表與「異體字」相對,如:「夠」為正體字,「够」為異體字。
現在主要使用繁體字的華人地區便是台灣及香港。即使2008年聯合國有廢除繁體字的打算,但傳統漢字是中華文化兩千年來的傳承,我們應該保留這樣的文化產物。